台灣美食展

廠商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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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資訊

參展資格 國內、外政府相關部門及其轄下輔導單位、飯店、餐廳、小吃、伴手禮、糕餅烘焙業、廚具製造或銷售業者及其他美食相關產業等。 (一)合法登記證明文件
1. 國際觀光旅館、觀光旅館、旅館業及民宿需提供政府核發之營業執照或登記證。
2. 其他機構請檢附「公司登記」或「商業登記」證明文件。
※請至經濟部『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』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貴單位(公司或商業)登記資料。網址:http://gcis.nat.gov.tw
※台灣觀光協會捐贈單位免繳交以上證明文件。

(二)商品(服務)禮券樣張、履約保證合約 如欲於展期中銷售各種商品(服務)禮券(如住宿券、泡湯券、餐券等),請於報名參展時上傳「商品(服務)禮券樣張」及「履約保證合約」供主辦單位備查。 ※商品(服務)禮券應符合經濟部會銜各主管機關於2020年4月10日公告訂定並於2021年1月1日實施之「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。網址:https://reurl.cc/zAWyXe ※消保官查核重點參考:
應記載事項 不得記載事項
1.應載明禮券使用方式。例如禮券有「時段性、季節性」使用差異者,應載明使用地點、時間(段)、範圍等,及逾優惠期間之使用方式。 2.自禮券出售日起算,應有至少1年期間之履約保障機制,並載明保障方式及保障期間起訖日期。 3.禮券如有毀損或變形,而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,得請交付商品(服務)或申請換發;禮券為記名式者,如發生遺失、被竊或滅失等情事,得申請補發。其換、補發費用應符合相關規定。 4.禮券應記載消費者要求退還禮券之程序及返還金額,其手續費用應符合相關規定。 1.不得記載使用期限。 2.不得記載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,或另行加收其他費用。 3.發行人以第三方為實際商品(服務)之提供者時,不得記載消費者與實際商品(服務)提供者發生消費爭議時,免除發行人責任或類似意思表示。 4.不得記載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。
■ 謝絕代售聯合住宿券、餐券、會員卡等各式票券之業者參展。

參展辦法
線上報名傳送資料TVA審查攤位繳費報名成功

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:2024年1月5日起開放線上報名,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TxxriYkD3P9SYsnm9
■ 參展單位線上報名後七日內需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電子檔,飯店業、民宿業,請提供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核發之飯店或民宿登記證,俾供主辦單位及主管機關查核。
■ 參展單位如欲銷售禮券、住宿券、泡湯券等,需符合「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之規定並提供票券樣張電子檔及履約保證合約備查。
※上述資料請傳送至美食展信箱:tcereg@tva.org.tw

付款方式 請電匯至台灣銀行,圓山分行:
帳戶: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
帳號:124-001-008991
電話:(02) 2752-2898
傳真:(02) 2752-7680
※ATM轉帳或以個人名義匯款者,請務必電話或傳真告知。

截止日期 優惠截止:2024年5月15日
報名截止:2024年5月31日

參展申請確定 主辦單位於收到參展單位之線上報名資料後,將立即進行資格審查程序,參展確認函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報名參展主要聯絡人之電子信箱,主辦單位保有最終審核參展申請之決定權。
參展單位權益 (一)參展單位展前記者會
邀請媒體針對參展單位及展演體驗進行報導,提供更多元曝光管道。
(二)大會舞台表演節目
歡迎參展單位規劃展演活動,透過美食訴說文化特色及魅力,參展單位可藉此宣傳推廣並吸引民眾及媒體關注。
(三)展訊宣傳
於台灣美食展官網刊登優惠資訊,並於社群平台共同宣傳與曝光參展單位展訊。